淑真姊在一開始時有給我們看一些會令人羨慕的照片,
像是比爾蓋茲、林志伶等等的。
然後,我們再把自己羨慕的人寫在紙上投票,
結果......第一名是 : 笨蛋。 原因是對事情不用想太多,生活反而可以過的輕鬆自在。
第二名是 : 自己,原因是做自己最好。
(睿安 : 大家的答案還滿有創意的,我記得還有人寫林昭恩咧,原因是他很多才多藝,
該不會是有人暗戀吧??)
約翰福音十 : 10說:「盜賊來,無非是要偷竊;我來了,是要叫羊得生命,並且得的更豐盛。」
正如票選第二名的自己,我們要對自己有自信,每個人不都有他生命中的重要使命嗎?
而腓立比書三 : 7說:「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,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。」
則是要我們要以基督的眼光來看世界,淑真姊有說,雖然她的身材沒比林志伶好,但是說不定
神就是要讓她這樣圓滾滾比較可愛啊!!!
最後,淑真姊勉勵我們,神所定意的是: *一無掛慮* 與 *常常喜樂*
也盼望各位契友在生活中充滿自信,成為神所喜悅的陶器。
by 睿安
星期日, 2月 26, 2006
星期六, 2月 25, 20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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